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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施工资料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分布时间:2016/1/18 点击:1
 
一、是要熟悉有关法律、法规。首先要熟悉“大法”,即熟悉国家和市里对建筑质量安全,消防设施施工安全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比如,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做到基本内容了解、基本要求清楚,做一个建筑质量安全方面的明白人,工作时才会增强自己的责任意识。
 
其次要熟悉“中法”,即熟悉国家对城建档案方面的法律法规。比如,国务院《科技档案条例》、建设部《城建档案管理规定》、《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条例》,重庆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等,做到业务规定熟练掌握。再其次,是要熟悉“具体法”,即《重庆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重府第240号令,以下简称240号令)。
 
这是我市目前开展城建档案工作最直接的法规支撑、最直接的依据,必须熟练掌握。尤其是对240号令中关于市、区县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城建档案机构、人员设置配备,工作经费,档案的整理、报送等等更要“滚瓜烂熟”。
 
二、是要熟练掌握行业标准规范。这是开展工作的直接依据。要通过参加培训、个人自学、实践积累方式,做一个业务精英。
 
三、是最重要的是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这是做好一切工作最重要的因素,做好资料员工作也概莫如外。只有思想认真投入、态度积极端正、刻苦学习业务、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具体就是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齐全,及时归档,才能做好基层资料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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