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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单位三级消防检查制度实施内容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分布时间:2015-2-27 点击:1
 
需实施消防安全三级检查制度的社会单位和机构其主要内容如下:
 
1.一级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部门指导、监督各部门组织实施
1.1每个职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火情隐患,本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否则发生事故要由本部门负责人或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1.2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消防助理负责对物业的消防设备、设施及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下来。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也由消防助理每天进行检查。
1.3部门主管每周将检查情况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2.二级检查由管理处组织实施
2.1管理处主任每周组织物业部等部门对管辖地段、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2.2检查各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处理及整改火情隐患,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表扬或批评。
2.3每月向公司消防责任人汇报一次管理处消防安全情况。
 
3.三级检查由公司总经理实施
3.1每月由公司总经理或授权他人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尤其是节假日前要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公司消防责任人每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检查。
3.2检查各管理处贯彻执行消防安全制度情况,重点检查要害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及执行情况,好的表扬奖励,差的批评处罚。
3.3消防安全检查要认真填写消防日检查登记表,消防安全周检、月检、季检、年检记录,并将记录统一由消防中心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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