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英文版
 
 
消防常识  
公司动态
行业信息
消防常识
产品知识
问卷调查  
友情链接  
 
消防常识  
熟悉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分布时间:2014-6-28 点击:2
 

应熟悉疏散逃生路线及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具备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
 
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
 
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1.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2.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3.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4.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易于从内部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和使用提示。
 
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用以下方法:
 
1.设置报警延迟时间不超过15s的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
 
2.设置能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且具备远程控制和现场手动开启装置的电磁门锁装置;
 
3.设置推式外开门。
 
重庆海恩科技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cqhaien.com发布。
返回
公司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重钢电子公司综合楼1-8号  网站建设:重庆海恩科技
渝ICP备09000522号  邮箱:haien119@126.com  Copyright©2010-2011 重庆海恩科技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您是本站第位访问者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