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熟悉疏散逃生路线及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具备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
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
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1.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2.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3.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4.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易于从内部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和使用提示。
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用以下方法:
1.设置报警延迟时间不超过15s的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
2.设置能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且具备远程控制和现场手动开启装置的电磁门锁装置;
3.设置推式外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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