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防火涂料性能试验规范要求
1.耐水性
试件按GB/T1733-1993的9.1进行检验,试验用水为自来水。要求3个试件中至少2个合格。
2.耐冷热循环性
试件四周和背面用石蜡和松香的混和溶液(重量比1:1)涂封,继续在放置1d后,将试件置于((23士2)C的空气中18h,然后将试件放入(-20士2)'C低温箱中,自箱内温度达18℃时起冷冻3h再将试件从低温箱中取出,立即放入(50士2)℃的恒温箱中,恒温3h取出试件重复上述操作共15个循环。要求3个试件中至少2个合格。
3. 耐曝热性
试件垂直放置在(50士2)℃的环境中保持720h,取出后观察。要求3个试件中至少2个合格。
4.耐湿热性
试件垂直放置在湿度为((90士5)00.温度(45士5)℃的试验箱中,至规定时间后,取出试件垂直放置在不受阳光直接照射的环境中,自然干燥。要求3个试件中至少2个合格。
5.耐冻融循环性
试件按照相同的程序进行试验,只是将(23士2)℃的空气改为水,共进行15个循环。要求3个试件中至少2个合格。
6.耐酸性
试件的2/3垂直放置于3%的盐酸溶液中至规定时间,取出垂直放置在空气中让其自然干燥。要求3个试件中至少2个合格。
7.耐碱性
制作的试件的2/3垂直浸入3%的氨水溶液中至规定时间,取出垂直放置在空气中让其自然干燥。要求3个试件中至少2个合格。
8.耐盐雾腐蚀性
除另有规定外,将制作的试件,按GB15930-1995的6.3的规定进行检验;完成规定的周期后,取出试件垂直放置在不受阳光直接照射的环境中自然干燥。要求3个试件中至少2个合格。
9.耐火性能
试验装置符合GB/T9978-1999第4章对试验装置的要求。试验条件除另有规定外,试验条件应符合GB/T9978-1999第5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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