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采用系统工程的逻辑思维方法对大量事故进行分析,可以得到事故发生的原因。其主要取决于人、物和环境和管理4个方面。
1.1人的原因 所谓人的原因,是指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不安全行为是人表现出来的,与人的心理特征相违背的、非正常的行为。人在生产活动中,曾引起或可能引起事故的行为,必然是不安全行为。
1.2物的原因
物的原因是指物的不安全状态。这里的物是指生产过程中发挥一定作用的机械、物料、生产对象以及其他生产要素。物都具有不同形式、性质的能量,有出现能量意外释放、引发事故的可能性。
1.3环境的原因
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直接引起的。但不考虑客观的情况而一概指责施工人员的“粗心大意”、“疏忽”却是片面的,有时甚至是错误的。还应当进一步研究造成人的过失的背景条件,即不安全环境,如照明光线过暗、作业现场视物不清;光线过强;作业场所狭窄、杂乱;地面有油或其他影响环境的东西等。与建筑行业紧密相关的环境,就是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精心布置的施工现场的事故发生率肯定较之杂乱的现场低。到处是施工材料、机具乱摆放、生产及生活用电私拉乱扯,不但给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不便,而且会引起人的烦躁情绪,从而增加事故隐患。
当然,人文环境也是不能忽略的。如果某企业从领导到职工,人人讲安全、重视安全,逐渐形成安全氛围,更深层次地讲,就是形成了企业安全文化,那么这个企业的安全状况肯定良好。
1.4管理的原因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都与管理有直接的关系,因此,管理不善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可以通过安全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奖惩机制等措施减少甚至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通过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建立完善的设备保养制度、推行文明施工和安全达标等活动予以控制。对作业现场加强安全检查,就可以发现并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常见的管理缺陷有制度不健全、责任不分明、有法不依、违章指挥、安全教育不够、处罚不严、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安全检查不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