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排烟
机械排烟是利用排烟风机将烟气抽走,从而降低被保护区的烟气浓度。这种排烟方式在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和合用前室一般不单独使用,而是作为一种特殊情况下的辅助措施,但其对于排出疏散走道、起火房间的烟气有着显著的效果。
(1)机械排烟存在适用范围小、效果差的问题。机械排烟方式用于防烟楼梯间仅适用于带裙房的高层建筑,当裙房以上部分利用可开启的外窗进行自然排烟,裙房部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在前室或合用前室局部设置。旧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GJ45—82中规定,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和合用前室可以采用机械排烟方式。但从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这种方式的排烟效果并不理想,这是因为机械排烟给前室造成负压,人员疏散时的疏散方向与烟流动方向一致,特别是疏散人员拥挤时会造成大量烟气拥入前室,没有从根本上达到疏散通道内无烟的目的,给疏散人员造成不安全感。因此,新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中规定,仅把其作为特殊情况下的辅助措施,以弥补自然排烟方式的不足。
(2)排烟口需设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这就要求其能与自动报警设备联动,而且要求系统中,任一排烟口开启时,排烟风机能自行启动,增加了设备的复杂性和工程造价。
(3)还应注意机械排烟系统用于排除走廊中的烟气时,排烟口应远离疏散出口。这是我们过去设计中经常容易出现错误的地方。我们还是看一下四川消防科研所的实验。实验时,对实验塔的楼梯间和前室进行加压送风,在靠近2号门的吊顶上设置排烟口进行排烟,排烟口为1000×800(mm)多叶式。实验表明,烟气在流经排烟口表面时,贴近排烟口表面的烟气明显地被排走,而距排烟口下面500—300mm的烟气仍以原速度越过排烟口,这说明排烟口的负压吸力范围只在距排烟口300mm以内有一定的负压排烟作用。当2号、3号门打开之后,由于压力转换作用产生的风速将走廊的大量烟气推向发烟室,但紧贴吊顶的烟气受排烟口的负压作用使一部分烟气聚集在排烟口周围不愿退回,因而给逃生者进入前室之前带来了威胁。因此,排烟口不宜设在疏散口处,同理,传统设计中在前室内设排烟口则更有害无利了。
通过对防排烟方式优缺点的比较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电梯前室和合用前室的防排烟设计宜优先考虑自然排烟方式。
2、加压送风的防烟方式适用于各种楼梯间和前室,防烟效果好,不受环境条件的限制。
3、机械排烟只是在特殊条件下适用防烟楼梯间的前室和合用前室的辅助方式,一般不提倡使用。
4、防烟楼梯间的防排烟方式应根据建筑工程实际综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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