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气化介质-用来与水机械混合,使水变成水雾的压缩空气或其它高压气体。
2.单流体系统-细水雾系统使用单一供水管道,对水雾喷头供水,喷头靠供水压力产生细水雾。
3.双流体系统-细水雾系统中水和气化介质(高压气体),通过各自的管道系统供给水雾喷头,水和气化介质在水雾喷头内机械混合后产生细水雾。
4.非预制细水雾系统-系统需要经过计算和设计,来确定流量、水雾喷头工作压力、管径、水雾喷头保护面积、水雾强度、细水雾喷头型号、数量和喷头布置。
5.预制细水雾系统-系统流量、水雾喷头工作压力、水雾强度,都是预先确定的。系统管道尺寸、最大和最小管道长度、管道配件数量、水雾喷头数量和型号都是由灭火试验确定的。
6.局部应用系统细水雾系统直接对位于封闭空间、非封闭空间或室外的保护对象喷雾进行保护。
7.全淹没应用系统-系统对封闭空间喷雾,保护封闭空间内所有危险对象。
8.分区应用系统保护封闭空间中局部区域的系统。
9.受限制通风正常工作条件下,封闭空间的所有门窗、开孔是关闭的,封闭空间内细水雾系统工作时,自动关闭封闭空间的通排风系统。
10.Dv0.99-水雾累积容量99%时,包含的雾滴尺寸从0微米至容积99%时测量到的最大雾径尺寸微米值。
11.细水雾-水雾喷头在最小设计工作压力下,在喷头分水盘下1m平面上,测量到的最大雾滴尺寸<1000微米。
12.低压细水雾系统-系统配水管道的压力≤12bar。
13.中压细水雾系统-系统配水管道的压力>12bar,<34.5bar。
14.高压细水雾系统-系统配水管道的压力≥34.5bar。
15.水雾雾径的分级标准。
细水雾系统的应用 (1)按照NFPA 750规范正确设计的细水雾系统,使用有限的水量,能有效控制和扑灭B级液体燃料和A级固体燃料火灾。研究证明扑灭B级液体燃料火灾,雾滴尺寸<400微米是必需的。而较大尺寸的雾滴能喷湿固体可燃物,对扑灭A级固体可燃物的火灾是有效的。所以NFPA 750规范定义的Ⅲ级雾滴尺寸为Dv0.99≤1000微米。NFPA 750定义的雾滴尺寸也包括了NF PA15固定式水喷雾消防系统规范的一些水雾喷头。标准喷头在高水压下工作时,也能产生细水雾,如使用在空调机加湿系统中的喷头。
雾滴尺寸和水雾灭火能力之间的关系是很复杂的。通常,Ⅰ级水雾和Ⅱ级水雾能成功扑灭液体燃料池和气雾火灾,喷头喷洒的水雾不会搅动液体燃料池的液面。通常情况下,用Ⅰ级水雾扑灭A级固体可燃物火灾是困难的,因为水雾太细,不能到达燃烧物表面湿润并浸透表面烧焦层。但如果水雾喷射速度很高,燃烧发生在表面,或者因为封闭空间效应,加快了火场氧气含量的降低,这种情况下,Ⅰ级水雾也可以扑灭A级固体可燃物火灾。这些事实说明,不能单凭雾滴尺寸来评判水雾对给定火灾的灭火能力。火灾能否被扑灭,取决于燃料的性质、封闭空间效应、水雾强度和水雾速度(动能)等多种因素。对给定的保护对象而言,水雾雾滴尺寸,不是评判水雾灭火能力和适用性的唯一依据,还与水雾相对于火羽流的喷射方向、水雾强度、喷射速度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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