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的根本目的是排查隐患,及时消除,确保平安。近年来,我们一直在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的力度,组织开展了几十次的消防专项治理检查,也消除了大批的火灾隐患,但是火灾高发、频发的态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火灾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难道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没有起到作用?绝对不是。假如没有这几十次的专项整治,我们可以断言,今天的火灾会更多,损失会更大,伤亡会更多。哪里出了问题呢?笔者从分析近几年发生的火灾,发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火灾逐步减少,未列入重点监管的小作坊、小企业等“九小”场所火灾却逐年递增,甚至有的小加工配套企业短期内连续发生多次火灾。
可见“九小”场所是火灾多发的主要原因之一。但是,目前的基层消防监督存在着一种定向思维:抓大放小,抓重点轻一般。对重点单位严管理、多检查,对未列入重点管理范围的“九小”场所却疏于管理、监督,形成了消防监督的盲区,导致大量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有关领导已经察觉到了“九小”场所火灾隐患的危险性,部署开展了针对“九小”场所的消防专项治理,收到了初步成效。但由于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目前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还处在面上阶段,没有真正深入地展开。
开展“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笔者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职能,对辖区所有“九小”场所进行调查摸底,按类别进行统计,形成书面数据。二是合理调整工作重心,抓大不放小。在做好重点单位监督检查的同时,结合调查摸底情况,每半年或一年组织一次“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及时查改火灾隐患。三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督促火灾隐患整改。
要坚决排除干忧,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场所进行处罚,树立消防法律法规的权威,反面警示,以点带面,推动“九小”场所火灾隐患的整改。四是探索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新机制,过一步加强“九小”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在原有的《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新方法、新途径,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真正把“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纳入消防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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