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灯保养维护
*消防应急灯应具安装或储存在通风干燥且无腐蚀性的地方。
*使用消防应急灯时应尽量避免受到冲击和敲打。
*每月定期检查灯具运行状态,并经常注意工作指示灯是否工作在正常状态。
*正常使用中,每六个月对灯具进行一次充电操作,以免电池出现早期失效。
*长期不使用灯具时,应把电池放电放空,再次工作时要使灯具充电约 18-24 小时,灯具才能正常工作。
1.装备高能镉备用电池,容量大,效率高,可靠性强,寿命长,具有过充、过放保护和无腐无漏电功能。
2.公共场所过道的突然停电或火灾断电时自动转入应急照明。平时接电自充,但不亮灯,断电时自动亮灯。
3.电源要求:220V±10%,50H2±10%
4.其它参数: 应急照明时间:>90MIN 光源(白炽灯泡):6V、3.5V 再充电时间:<24小时 使用温度:-10℃—+55℃ 主要部件全部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应急灯设有电路熔断器保护装置 ;可承受工地AC220V的波动电压 ;灯具从主电源转换到应急电源供电时,其光通量大于其额定光通量的70% ;设有模拟主电源供电故障的试验按钮。
应急灯在主电电压在187V - 242V范围内时,处于主电供电状态 ;设有过充电保护功能。
应急灯在主电电压在132V - 187V范围内时,灯具转为应急状态 ;设有充电回路短路保护功能;内部连线耐温大于105°C ;设有过放电保护功能,金属外壳为阻燃材料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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