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消防安全管理标识》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安全管理标识的术语定义、分类标识、要求、安装与维护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中使用的消防安全标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所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3 安全色》
《GB 13495-92 消防安全标志》
《GB 15630-1995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3 术语与定义
3.1 消防安全管理标识
由安全色、边框、图形符号或文字构成的标识,用以表达与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信息。
3.2 消防安全提示标识
设置在建筑主要出入口、疏散通 、重要房间等位置,用以提示表明建筑总平面布局、疏散路线,重点部位等信息的消防安全管理标识。
3.3 消防设施器材标识设置在建筑消防设施、器材上或其附近,用以表明消防设施、器材名称和位置,以及消防设施、器材应保持的工作状态和使用方法的消防安全管理标识。
3.4 消防管理制度标识设置在建筑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的醒目位置,用以提示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工作职责等信息的消防安全管理标识。
文章来源于重庆市质监局公众信息网 |